2017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高频考点:应纳税额的一般计算

  四、计税依据的若干特殊规定

  (一)卷烟最低计税价格的核定

  应税消费品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计税价格。

  1、卷烟的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核定

  消费税的计税价格的核定公式:

  某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零售价格÷(1+45%)

  其中,45%是指卷烟流通环节的平均费用率和平均利润率。

  2、不进入烟草交易会,没有调拨价格的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由省国家税务局按照下列公式核定:

  某牌号规格卷烟计税价格=该牌号卷烟市场零售价÷(1+35%)

  3、实际销售价格高于计税价格和核定价格的卷烟,按实际销售价格征收消费税;反之按计税价格或核定价格征税。

  1.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范围

  (1)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70%以下,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2)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白酒生产企业自行申报,税务机关核定。

  主管税务机关应将白酒生产企业申报的销售给销售单位的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各种白酒,按照规定的式样及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逐级上报至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选择其中部分白酒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其他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核定。

  2.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标准

  (1)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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